第27部分(2/2)
沈小茹已经两个礼拜没有和我联系了,我也没有再打电话,一切好像在不知不觉中偃旗息鼓了。我写作,她或许是在上学。由于我被剧本的提纲所困绕,也没有过多的想她。只是在考虑以《把衣服脱掉》的风格写作出来的《逢场作戏》能不能被大众所接受。
其实写作的生活很苦闷,根本不像读者想的那么丰富多彩,最实际的问题是,不管故事的情节多么生动,多么动人,你面对的仍然是一个人的生活。
我不知道其他作者的感受,在我选定一篇文章或一则时,首先在我的脑海中,它的大致轮廓就已经成型。可当你落笔的时候,却发现故事的发展速度慢的出奇,有时你会难免为故事的发展而烦恼,急躁甚至暴跳如雷.
就拿沈小茹为例子吧,我多么渴望能够痛痛快快的操她,把她彻底变成我的女人,可沈小茹却始终忽远忽近。当我操到她的时候,故事都已经到了六十多节,而这六十多节的写作过程是多么漫长啊!然而故事并没有结束。所以我还要不厌其烦的写作。由此可见,写作其实是件极苦闷的事情。要是不写吧,我就会感觉不到活着的意义,因为除了写作,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事情,结果会更苦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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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意外的得到宿晓明家里的电话,是我的另一位女同学杜秀云告诉我的。当天夜里我就给她家里打了电话,她父母似乎对我和她的事情有所了解,所以很痛快的告诉了我她所在学校的电话,令我吃惊的是她居然和我在同一个城市。
我再打通宿晓明的电话,是她宿舍的同学接的。然后我等她去叫人,电话那头静了下来,我的心却碰碰碰的乱跳。我这才发现她居然在我的心里占有那么大的一块空间,由于我混沌的生活,我的记忆主动将她隐藏了,现在突然显示出来,反而让我激动的想要对她表白些什么。
“你好!哪位?”宿晓明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那个曾经魂牵梦萦的声音再次响在我的耳畔,一股烫热的感觉夹杂着酸楚向我袭来,我的眼前立刻模糊了。我连眨了几下眼睛强自克制,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流了出来。那段不了了之的往事再次回到我的眼前。
“是晓明吗?”我故作镇定,用以掩饰我声音的颤抖。尽管我问的是一句废话,但我还是义无返顾的问了出来,因为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她开始我们的谈话。
“是啊!你是?”她可能没有想到我会给她打电话。
“我是周哲!”报完姓名我竟不知道说什么。
“啊?你是……周哲?”显然我的回答出乎了她的意料,她居然也不知如何是好。
“我给你家打过电话,听说你考上大学了,没想到我们还在同一座城市。”我发现自己好像是在跟她说我们缘分未尽。
“哦!你现在可是实现你的理想了!”她好像已经从吃惊中走了出来。
“哪有啊?还是过的糊里糊涂的,一点规律都没有!”
“我在报纸上看过有关你的报道!你现在可是名人啦!”
“什么名人?都是我朋友他们赶鸭子上轿!”
“高原他们是你的朋友吗?”
“你知道我的脾气,我的朋友并不多,高原就是其中的一个。”[手 机 电 子 书 . 5 1 7 z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