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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血族.血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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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血仆!

这个盗贼在喝上鲜血的同时自身也仿佛更强大了一分,原本就是强项的速度又快了一分,本身就因为不长接触阳光显得有些苍白的脸庞变得更加苍白。

莱克刚将长刀横着胸前,那血仆就已经冲到了莱克面前,刚刚盗贼的匕首已经被莱克搜走现在他只能空手迎战。

之前盗贼的速度和莱克差不多,力量更是比莱克差上一线,现在他的速度变化不大力量却凭空强大了一分,双手化成尖爪,十指变得更加修长,和莱克撞到了一起。

盗贼还没有失去理智,莱克的山猫还在一旁,现在最好的方法就是和莱克贴身肉搏,莱克武器的作用会降到最低,盗贼现在心里有一股错觉他现在的实力可以干掉莱克。

近身肉搏永远是最凶险的,两个人撞成了滚地葫芦在木屋的地板上纠缠了起来,盗贼的嘴里还带着血腥味对着莱克嘶咬过去,他还是最普通的血仆,依靠比常人强出不少的力量与敏捷来获得成功。

血仆的獠牙带着寒芒咬向莱克,莱克抬手用手腕护住,在莱克的前手臂上还带着一双牛皮做的护腕,坚韧的牛皮堪堪护住血仆的獠牙,这是连食人鱼的牙齿都只能在上面留下白印的护腕,但现在只能勉强护住莱克的手腕,莱克的肌肤甚至感觉到獠牙带来的寒意,獠牙就像长针,即刻就可以刺穿莱克。

在牛皮护腕下莱克的皮肤上出现了一丝血珠,年轻人的鲜血散发的血腥味让这个血仆越发兴奋,但随机就感觉到一股寒意。

在莱克一只手挡住眼前血仆的同时,被莱克放在背后的转轮枪已经出现在莱克的手上,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血仆,“嘭”一声枪响,子弹划着血仆的脸颊飞过,带起一丝血花,但随机就愈合了,在莱克开枪前血族就盯着莱克的手腕,枪的速度再快也只是一条直线,威力再大打不到敌人也没用。

转轮枪只有六发子弹,为了安全第一发都是空弹,所以莱克只有五发子弹,在刚刚最后一发子弹已经用完,没有子弹的火枪连一根烧火棍也不如。

左手将转轮塞回枪袋,同时一个翻滚躲开了血仆的扑击,这时长刀已经再次被莱克握在手上,随后回首一刀,对着血仆砍了过去。

就算是血仆的自愈能力再强,也一样会受伤,就算是血仆已经尽力躲闪这回手一刀,他的身上也被长刀留下来一道血口,血液留下。

血族的血也是红色的。

“混蛋,你敢让高贵的血族流血!”在血族眼里就算是只是社会最底层的血仆也自认高贵,最少在他们下面还有和家畜没有什么两样的血奴,血仆就像是人类里的平民一样一生为那些高贵的血族贵族卖力。

空手和对手打,再自大的血族也不会这样干,所以这个血仆拼命的向刚刚莱克收拾战利品的地方靠拢,匕首在手他才有胜算,长刀上的寒光不断的警醒着他,这把刀可以毫不费力的把他大卸八块,同样失去了头颅就算是血族也难逃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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