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少年战神霍去病,鲜衣怒马少年郎!(1/2)
阿拉伯帝国的召唤师安博诺看见这一幕,脸上堆满了狰狞的笑容:“阿拉伯帝国是无敌的,呼罗珊骑兵同样无敌,
燕飞,纵然你出乎所有人的想象,又召唤出来大唐和大隋,可是这也改变不了败在我手中的命运!”
听见安博诺的话,旁边的两个同伴中,有一人忍不住开口道:“安博诺,大汉的实力也不容小觑,
你可不要掉以轻心,免得阴沟里翻船。”
“噗嗤,我说嘉德利,你也太胆小了吧?燕飞先前面对的那些王朝,除了拿破仑帝国,其他王朝都是土鸡瓦狗罢了,
大汉只是侥幸没有遇到我阿拉伯帝国而已!”
安博诺丝毫没有将同伴的话放在心上。
另外一边,李世民,杨广看着在广袤的对决小世界中,呼罗珊的二十万骑兵如汹涌的潮水般冲锋而来,
他们身着闪亮的盔甲,手持锋利的弯刀。
阳光照耀下,金属的光芒闪烁,令人胆寒。
“汉武帝陛下,你可要小心了,这个阿拉伯帝国,确实不简单!”
隋炀帝杨广的脸上满是凝重。
唐太宗李世民也跟着点头,肃然道:“这阿拉伯帝国的骑兵,确实是精锐。”
听见两帝的话,汉武帝刘彻却是平静无比,脸上满是霸气:“精锐吗?朕的大汉打的就是精锐!
朕的冠军侯何在!”
“末将在!”
大军中,那身着精美铠甲,身披红色披风,宛如插入云霄的利剑的少年将军出列抱拳,俊朗的脸上满是坚毅。
“冠军侯,可曾记得当初饮马翰海,封狼居胥,西规大河,列郡祈连?”
汉武帝问。
“臣誓死不敢忘也。”听见汉武帝的话,冠军侯的脸上逐渐变得狂热起来。
“曾经的匈奴骑兵也号称精锐,在草原不可一世,可是那又如何?
你带领朕的大汉天军在漠南荡涤,致使匈奴单于逃到漠北,从此“匈奴远遁,而漠南无王庭”。
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朕要让天下人知道,朕的大汉天军,打的就是精锐,冠军侯!”
汉武帝说到最后,猛的喊了一声。
“臣在!”
“犯我大汉者,杀无赦!朕要这群异族骑兵,一个不留。”汉武帝霸气无双,
冠军侯猛的抱拳,眼中是滔天的杀机:“凡江河所至,?日月所照,?皆为汉土。?
我大汉天威犹如日月昆仑,所到之处,万人臣服,若有违逆,必遭天谴。
臣愿再携大汉天兵,诛杀异族,将其将领的脑袋砍下来,给陛下当夜壶!”
“哈哈哈,朕可不要这样的夜壶,朕亦不要一个降卒,都给朕堆成京观!十万尸身铸成的京观,足以震慑蛮人,使其十年不敢生有异心。”
汉武帝大笑一声,他那刀锋般的眉毛下,是带着无尽寒冷的幽光,身上散发着皇者之威,突出的话让人毛骨悚然,心惊胆战。
“臣遵旨!”
霍去病一抱拳,意气风发。
“京观?什么是京观?”此时的对决小世界外,有人疑惑开口。
“哎西吧,在我们宇宙国的历史中有记载,京观就是将敌人的脑袋全部砍下来,然后堆成金字塔以震慑敌人。”
有一个宇宙国的观众开口。
“嘶!”
听见宇宙国观众的解释,无数西方人顿时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oh!my God!砍下敌人的脑袋堆成金字塔,这也太血腥野蛮了吧?”
“是啊,难怪东方是一个文明都无法教化的地方,居然会做出这种惨绝人寰,泯灭人性的事情来。”
“八嘎,这也太没有人性了吧?太恶心了,听起来我就想吐。”
“.........”
“去泥马的,大汉儿郎,驰骋疆场,保家卫国何错之有?”
“对,杀贼卫国,大丈夫所为,堆京观亦是震慑敌人,只有这样,某些豺狼虎豹才不敢觊觎大夏!”
“这帮狗日的倭国也好意思说这样的话,曾经你们在大夏犯下的滔天罪行你们忘了吗?艹泥马的,如果可以,有一天老子定要亲自马踏樱花,亲手斩下你们的脑袋。”
“..........”
听见这些人的话,大夏观众瞬间就怼了回去。
曾经的大夏羸弱,他们也唯唯诺诺,不敢多说一句话。
可是现在,燕飞的出现,大夏崛起,不但打败了倭国,现在更是在十国联军挑战中连赢两局,他们已经不再唯唯诺诺,而是重拳出击。
人生看淡,不服就干。
玛德,现在燕飞撑腰谁怕谁?
小世界中,冠军侯霍去病领命,他站起身,然后一跃上了马,他抬头看去,诺大的对决小世界一片荒芜,
投射的世界和昔日的北漠一样,烟尘滚滚,飞沙走石。
看着这荒芜的世界,他忽然笑了,满天飞沙,无尽的荒芜让他感到熟悉和心安,相比于安稳富足的帝都,这里才是他向往的世界。
曾经也是在这样的地方,他率领五万骑兵,北进两千多里,越过离侯山,渡过弓闾河,与匈奴左贤王部接战,歼敌人。
乘胜追杀至狼居胥山,封狼居胥饮马瀚海,杀得匈奴人头滚滚,从此不敢南下牧马。
当时他,才气天成,朝气蓬勃,何等意气风发,鲜衣怒马。
此时的大夏阵营,燕飞看着那鲜衣怒马少年郎鲜衣怒马少年郎,心中抑制不住的激动。
浪花淘尽英雄,数不清,风流人物,
在大夏的历史上其实从来不缺少英雄,但是只要提到战神那必定就会想到冠军侯霍去病。
尽管霍去病一生短暂,但是却在大夏的历史上留下了惊艳无数人的一笔。
霍去病少年早成,年少时就能文能武,他是皇后卫子夫的外甥,却能得到汉武帝的赏识,那时候他鲜衣怒马少年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