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反派站长初上任 第40章 孤男寡男光天化日(2/2)
罗炜点了点头,对方的语气严厉了几分:“你这个年纪的小伙子,碰上我这样的大人物邀约,居然敢放鸽子,该说你年少轻狂不知道天高地厚呢,还是压根就没脑子到不明白这代表了什么。”
罗炜属于典型的吃软不吃硬的主,宋宇这个态度让他有些不爽:“像您这样的大人物我还真没见过几个,不过也无所谓啦,生活么,靠天靠地主要还是靠自己,自得其乐就好。”
宋宇对罗炜的讽刺不怒反喜:“小家伙嘴巴够刁的,钱特助的处事风格我还是清楚的,你要是接到这种莫名其妙的邀约就不问青红皂白巴巴跑来赴约,我也就扔个几百万雇你帮我好好照顾观观,你的价值大体也就和小黑差不多,不过就是贵一点的保姆而已,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之后的一段时间,宋宇交代了一些事情,虽然有的情况并没有说得太明白,但在罗炜的判断脑补之下,某些真相呼之欲出。
郑至诚的第一次婚姻虽然只是摆设,在宋宇的心目中已经落下了阴影,直到他第二次真正的娶妻生子,阴影已经扩大成阴霾。宋宇和郑至诚在一起最大的遗憾恐怕就是不能有爱的结晶了,所以他虽然厌恶着孙岚秀,对郑观宇小朋友还是打心眼里的喜欢的,郑至诚也有让儿子把爱人当亲爹或者亲妈看的打算。对于这件事,宋宇既欢喜又纠结,甚至还隐含着一些怨恼,最终,二人在车上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这也是导致车祸的根本原因。
郑至诚死后,宋宇活在悔恨痛苦之中,加上自己的残废,一度有过轻生的念头。那时孙岚秀刚接手郑氏楼兰,身处水深火热当中,周围危机重重,也顾不得照顾儿子,郑观宇由钱特助带着,经常陪伴在宋宇身边,这才让他找到了新生的目标。后来,郑观宇稍微懂事了点,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宋宇和他父亲的事情,从此开始排斥宋宇的接触,二人每次见面小盆友几乎都会歇斯底里的大闹一场。
如今看似郑氏楼兰的最大股份都掌握在孙岚秀手中,其实不然,郑至诚娶孙岚秀的前提就是她怀孕,二人婚前就已经立下协议,郑至诚手中45%的股份生前没有孙岚秀的份,若有意外也全数归儿子所有,在他成年之前,孙岚秀只能代为行使权力,如有任何变更,必须得到宋宇签署的授权书,若宋宇也发生了意外,则必须有超过半数的其余股东联合授权。
宋宇本身手上有15%的股份,是集团的第二大股东,这些年虽然不过问企业的发展,私底下却一直默默支持着孙岚秀,不然光一个郑至信的折腾就足以让他们母子二人进退维谷。就算宋宇再不待见孙岚秀,也不得不承认这位的能力和成长的速度,如果郑至诚婚前没有立那份契约,恐怕整个集团易主也是迟迟早早的事情。
郑氏楼兰已经彻底摆脱了前任总裁猝死的阴霾,宋宇本就开始考虑离开这个伤心地,谁料这时郑至信约他去了枫丹白露别馆,交给他一些郑至诚当年封存的遗物,为的是换取他在不久后的股东年会上支持罢免孙岚秀总裁一职的提案。
宋宇虽然没说遗物是什么,却肯定是对他很重要的东西,不然他也不会先假装应承并签署承诺书把东西拿到手,然后冒险找不知根不知底的罗炜帮忙脱身。不过宋宇还是留了一手,他的套路和郑至诚如出一辙,把手里的全部股份统统转到郑观宇名下,一并在他成年前由孙岚秀代为行使权力,至于具体的监督权,连同之前郑至诚交代下来的那45%,总共60%的股份,统统授权给罗炜,而罗炜将获得这60%股份分红的0.01%作为监督执行的劳动所得。这是宋宇最初的打算。
宋宇说的这些已经不是惊掉下巴这么简单的了,罗炜全程下巴脱臼,几乎都要合不拢,这0.01%看似微不足道,可据宋宇说,即便是郑氏楼兰业绩跌破谷底的那一年,这个数字也代表了五六十万的年收入,这哪里是贵一点的保姆,天价保姆也没这种收入水平。
“宋先生,我们之前好像并不认识吧,你的脑回路是怎么把我卷进这个计划当中的?”罗炜终于找回了声音,开口问道。
宋宇的语气很笃定:“观观是不是出了什么状况,孙岚秀会屈就上门求助,还承诺把白泽岛的度假山庄作为报酬,应该是只有你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罗炜惊了,心里比了个大拇指。
宋宇继续:“我大学念的是心理学,看人多少还有点准头。最主要的是,我和阿诚虽然不同系,却同时辅修了灵魂学,在我们热血澎湃的大学生涯中,曾经多次探访超自然不科学的事件,走访过不少奇人异事,这些人事自然假的居多,却也碰上过真人真事。好比我们曾困在龙槐岭的三桃山腹地,亲眼见过有奇人用小玉葫芦收取附着在活人身上的鬼物。”
话毕,宋宇眼睛紧盯着罗炜。罗炜到底还是涉世不深,不由得神色一凛。他了然一笑,也不深入这个话题,其实当时的情况相当诡异,他和郑至诚以及同来的小伙伴并不敢多看,几乎全程把自己融入枯草烂叶堆里,不然恐怕也等不到后来的营救。
“上述计划是我最初的想法,你那天放了我的鸽子,反而给了我更多时间思考。郑氏楼兰的股份固然是要全部留给观观的,但让这么一个孩子肆无忌惮的长大真的是一件好事吗?还有郑至信,甚至孙岚秀,这两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光凭你能牵制住他们吗?就算观观满了18岁,股份顺利移交到他手上,后续能不能保住都很成问题。所以除了上述这些,我应该给观观留一条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