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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的一个吻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有如盖下朱红印章般,她将自己的玫瑰双唇印满了他的脸。一边吻着,一边想着:这个男人是我的。唇瓣下的每一个吻,都吻得无比甜蜜又满足。

当两瓣粉唇从他光洁如玉石般的脸庞一路印到他修长的脖子时,她好奇地停下来摸了摸他男性的喉结,又滑下去摸了摸他线条清晰平直的漂亮锁骨,还红着脸想继续摸一摸他白色病服下男人的坚实胸膛。这时,他忽然闭着眼睛说话了,一把带笑的声音:“喂,你想干什么?我是不是应该喊非礼呀!”

第九章11节

意想不到的声音,让程楚翘顿时羞得满脸飞脸,这才反应过来陶君朴其实早就醒了。她又羞又喜地问:“你什么醒的?”

陶君朴微笑着睁开眼睛:“某人偷吻我的时候。”

程楚翘满脸娇嗔地拍了他的胸脯一下:“那你还一直装睡,看来你很享受被人偷吻是吧?”

“嗯,感觉还不错,就是你后来毛手毛脚的时候有点痒。”

“我毛手毛脚——好吧,我承认我刚才花痴了。不过这都怪你,是你勾起了我的花痴病。”

陶君朴失笑:“这么说都是我的责任了?”

“是啊!谁让你这么魅力不可挡呢?把我迷得神魂颠倒,智商下线花痴上线,不怪你怪谁呀!”

“ok,怪我,我会负责任的,行了吧?”

“你想不负责任也不行啊!我会让你跑掉吗?陶君朴,你是我的人了。”一边说,她一边又响亮地在他脸上亲了一下:“都盖上我的印章了。”

陶君朴笑着坐直了身子:“好渴,有水吗?”

程楚翘赶紧为他倒上一杯水,他接过去一口气就喝了大半杯,然后抬起一只手轻抚了一下她的脸颊,关切地问:“你之前吸了不少乙醚,现在感觉怎么样?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症状?”

“本来还有那么一点点头晕恶心,不过见到你之后,什么不舒服的症状都没有了。对了,你怎么样啊?头还痛吗?”

“已经好多了!”一边说,陶君朴一边扭头看了看窗前的日色,忽然想起来询问:“看日影现在已经过了正午,警方是不是已经审过孙曼莉和孙威了?他们有没有交代更多的案件详情。”

陶君朴深知这桩绑架案的内幕绝非只是孙威孙曼莉姐弟联手那么简单,徐瑛华也与他们合谋计划了这件事。虽然他没能在别墅区把徐瑛华一起当场抓现行,但是他猜孙家姐弟肯定不会保她的,她的落网是迟早的事。程楚翘的这个表姐危险系数一直在上升,为了程楚翘的安全起见,他想也是时候把她送去接受法律制裁了。所以这一刻,他急切地想要知道孙曼莉和孙威有没有供出这个同谋。

程楚翘摇摇头:“还没呢,他们俩听说都伤得不轻,一个瞎了眼瘸了腿,一个从头到脚连……那个地方……都挂了彩,都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呢。”说着说着,她忽然嫣然一笑:“对了,据说他们姐弟俩得罪了一群麻雀,被鸟儿们群起而攻之。陶君朴先生,不用说,那一定是你派去的麻雀军团吧?”

“是啊,当时我只知道孙威把你带去了那片别墅区,但具体哪栋别墅并不清楚。为了尽快找到你,当然要请求我的鸟类朋友们空中支援了。还好有它们帮忙,不然我就不能及时救下你了。要知道他那时都已经在脱你的衣服。”

这些事情的具体经过程楚翘并不清楚,此刻听说了细节,气得她一下子跳起来:“什么?孙威脱了我的衣服?被他脱了多少哇?”

陶君朴赶紧安抚她:“别紧张,只是脱了那件毛衣外套而已。不该看的他全都没看到,因为那时候我派出的麻雀军团已经到了,一起冲他又啄又抓,把他狼狈不堪地赶出了别墅。”

程楚翘这才松了一口气重新在床沿上坐下来,还犹自有些愤愤然:“孙威这个混蛋又坏又色,真是太恶心了!对了,你怎么知道他把我带去了那片烂尾别墅区呀?你又没有自带全球搜索定位系统。”

“我赶到画室看不到你,知道你肯定出事了,就去找了景逸兴,从他嘴里逼问出了孙威计划中的藏匿地点。”

程楚翘十分惊讶:“啊,你去找过景逸兴?你怎么知道他和这件事有关?”

“我猜到的,我猜你表姐徐瑛华也和这件事有关系。这场绑架案她既然是同谋也是内应,孙家姐弟进了警局接受审讯后,应该很快就会把她供出来。”

说着说着,陶君朴忽然警觉地一扬眉:“不好,你赶紧派人去找你表姐。她知道我救了你,也知道孙家姐弟被抓了,自己迟早会被供出来接受法律制裁,现在肯定很绝望,没准会做出什么蠢事来。”

程楚翘看着他长长叹口气:“晚了,表姐知道孙家姐弟被抓后就去了景逸兴家。先把他绑起来灌了一瓶降压药,然后自己打开煤气自杀。现在景逸兴已经抢救无效死了,她倒是被救回了一条命,不过人还一直昏迷不醒。医生说,就算她醒过来,也会变成废人一个了。”

这些后续发展,倒是有些让陶君朴出乎意料。不过再细想一下,一切也都在情理之中。徐瑛华既然难逃法律制裁了,当然不甘心白白被景逸兴利用操纵一场,与他鱼死网破地同归于尽,就是她对这个男人最见成效的报复之举了。

说起这件事,程楚翘还颇有些不解:“好奇怪,景逸兴比表姐高出一头,两个人体格悬殊力量也悬殊,她是怎么制住他把他绑到椅子上去的呢?我实在想不通。”

陶君朴替她解惑:“不是徐瑛华绑住的景逸兴——是我,我去他家找他逼问你的下落时,把他绑在椅子上用了刑。问出你的下落后我就马上走了,没想到却方便了徐瑛华和他同归于尽。”

程楚翘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啊,不是吧?你把景逸兴绑起来用刑逼供了!陶君朴,这可不像你的作风呢。”

“一般情况下我是温良无害型的,但是如果别人来挑战我的忍耐底线,还想要伤害我爱的人,那么我就会发生质变了。一句话,在好人面前我是好人,在坏人面前我会比他还要坏——因为对付坏人是不能讲仁义道德的,只能用他们的方法才有效。”

对付坏人要用坏人的方法——程楚翘并不反对陶君朴的这一做法,她只是有些为他后怕:“虽说景逸兴这种阴险小人,就该狠狠教训他一顿。可是你这样冲进他家把他绑起来用刑逼供,他可以告你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到时候你就麻烦大了,要坐牢的。”

这一点陶君朴并非不清楚,但是当时为了争分夺秒地问出线索救回程楚翘,他对于自身安危就考虑不了那么多了。此刻也只是淡淡地一笑:“无所谓了,要么是你出事;要么是我坐牢;如果只能二选一,我当然是选后者。我的麻烦再多都没关系,只要你没事就行了。”

有人认为,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感情是亲情——尤其是母亲对儿女的亲情。其实不然,真正伟大的感情是爱情。母亲爱自己的儿女是天经地义的事,因为儿女孕自她的身体,是她自身血肉的一部分,这是一种有原因有条件的爱,亦是自爱的一种延续。每个母亲都会无私地爱着自己亲生的孩子,心甘情愿为他们付出一切牺牲所有。但对于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却很难做到那样忘我的付出与牺牲。

可是爱情却不一样,两个原本素昧平生毫无关系的人,因为灵魂深处的彼此吸引而走到一起,从此喜着对方的喜,忧着对方的忧,愿意无怨无悔地为他或她奉献自己所有的一切。这种无需血缘为纽带就能牢牢系住人心的纯粹感情,才是最伟大的感情。

而所谓爱情,就是爱一个人胜过爱自己。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人都是自私的,在任何事情的抉择上,总是本能地倾向对自己更有利的因素。自身利益永远排在第一位,自爱多过爱人。但是如果有一天,你遇见了一个人,愿意把他或她的利益排在自身利益的前头,一切抉择先为他或她着想,毫不考虑那样做是否对自己有利——这就是爱情了!

定定地看着陶君朴,程楚翘没有说话,任何言语在这一刻都显得太轻飘了!千言万语,都化成了一个蓦然扑向他的吻。因为她心绪激动,动作也有些大,他毫无防备地被她扑倒了,原本握在手里的那小半杯水全泼在身上了。

两个人双双倒在了床上,四片唇刚刚贴在了一起,这时房门却忽然被人轻敲两下推开了。管嫣在门口探了一下头,见到这一幕情形,她满脸窃笑地说:“哇,这么少儿不宜呀!那我就不进来了。那个楚翘,警察叔叔想找你录口供,他们在你病房里等着呢。我告诉他们你五分钟后过来没问题吧?”

程楚翘面红耳赤地坐直身子:“哦,好哇。”

管嫣重新关好房门后,陶君朴也坐直了身子,他用手指弹了弹自己湿漉漉的病人服前襟,程楚翘十分抱歉地扯过两张纸巾想替他擦,可是哪里擦得干啊!干脆建议他脱下来:“衣服都湿了,要不脱了它吧。”

陶君朴一脸调笑地看着她说:“嗯……有花痴在场的情况下,脱衣服好像不太安全呢。还是等你走了我再脱吧。”

程楚翘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再次把他扑倒,故意凶巴巴地说:“是啊,我发起花痴来也是可以无下限的。现在我就特别想推倒你欺负你,你要不要喊非礼啊?警察叔叔就在隔壁,可以马上过来救你。”

陶君朴失笑:“呃……算了吧,我想我应该可以自救了!”

程楚翘笑着一口气在他脸上吻了好几下,才停下来问:“我刚刚非礼你了,你怎么不自救哇?”

她娇娆妩媚的笑颜,光艳如春日灼灼的桃花。美好的人,与美好的物,一向总是不牢固不长久。彩云易散,琉璃易碎,她这样花枝般的人儿,也差一点在这个清晨被强行攀折他人手。所幸一切都有惊无险地过去了,看着她依然无尘无垢的清明笑容,他笑得粲然:“因为,我觉得这种非礼好像也没什么不好的。所以,随你便吧。”

他的话,让她两颊层层不绝的笑意宛如烟花繁,脸红心跳地低下头深吻他。玫瑰唇,丁香舌,柔柔怯怯地缠绵在他唇齿间。他情不自禁抬起胳膊搂住她,回应她……

窗外,云天亦在密吻中,阳光浓酣如金酒,醉了红叶,醉了黄花,醉了青山绿水,长街短巷,但都不及屋子里的两个人如斯沉醉。

第十章1节

秋已过,冬来了。

南国的冬日,一如晚秋般姹紫嫣红,日色风影里依然织满了阳光澄澄的金丝。唐素兰在网络视频电话里告诉程楚翘:“今天节气是冬至,可是中午的气温却有二十来度,我穿着一件羊绒衫觉得好热。你那边是不是很冷啊?”

程楚翘笑盈盈地告诉母亲:“当然,瑞典现在的气温是零下几十度。我们住的这家冰酒店,室内温度也在零下五度。晚上睡觉还要戴帽子呢。”

“花上好几千块钱去住这种冻死人的酒店,你真是自讨苦吃。”

程楚翘跟母亲嘻笑:“没办法,有钱,就是这么任性。”

“我知道,你们小年轻觉得这是浪漫了。”

“当然浪漫了!这家冰酒店是全世界最冷的酒店,也是最特别的酒店之一。能和男朋友一起住在这里看极光,真是要多浪漫有多浪漫。”

“是啊,总算让你找到了一个男朋友可以陪你去童话国度赏雪看极光,现在一定过得很开心吧?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回国呀?该不会呆得乐不思蜀了吧?”

“当然开心了!什么时候回国还没计划呢。我们都还没有看到极光,等看到了再说吧。”

几天前,程楚翘和陶君朴一起出国来了欧洲度假。他们这趟旅行的目的地是瑞典。作为全球最靠北的国家之一,瑞典每年从十一月开始就迎来了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北国风光,漫长的冬季会一直持续到来年四月。这期间,游客们从世界各地赶到这个白雪皑皑的北欧小国,尽情享受冰雪世界的浪漫与美好。

程楚翘从小在南国海滨城市长大,四季如春的南国没有雪,所以冬季去北国赏雪几乎是她每年不可或缺的旅行计划。她已经去过不少以雪景优美著称的地方:国内的哈尔滨;日本的北海道;韩国的江原道;俄罗斯的圣彼得堡;加拿大的蒙特利尔;美国的波士顿;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奥地利的阿尔卑斯山……每一趟冰雪之旅都给她留下了十分美好的回忆。

瑞典是程楚翘很早就想去游览的一个国家。因为它不仅是一个童话般的优美国度,有着风光奇绝的壮丽雪景,还因为它临近北极圈,除了赏雪外还可以看极光。之所以一直迟迟没有成行,是因为她不想孤零零一个人去——那么美好浪漫的地方,她想和心爱的人一起携手同行。

今年冬季,程楚翘终于心愿得偿,和陶君朴双□□抵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两个人手牵着手走在这个被皑皑白雪覆盖着的欧洲城市时,尽管眼前是一片大雪纷飞的纯白世界,他们彼此凝视的眼眸中却满是彩虹。

在斯德哥尔摩悠哉游哉地呆了三天后,他们飞去了瑞典北部的城市基律纳。一下飞机就换上了全副雪地冬装,乘坐着狗拉的雪橇赶去基律纳以东十八公里外的一个小镇尤卡斯耶尔维。在这个小镇上,有着一个举世闻名的全球最冷酒店——l。

l,顾名思义这是一家冰酒店,它的特别之处在于所有设施全部用冰打造。而且酒店年年都要重建,因为它将在次年五月份渐渐融化成水,这就注定每年它都会呈献出不一样的面貌和不一样的入住体验。此外,这家酒店也是欣赏极光的最佳地点。所以程楚翘在计划旅行之初,就早早地预订好了这家酒店,期待着一次新奇独特的北极光雪地之旅。

他们花了大约一个小时赶到了l,走进酒店的那一刻,程楚翘像个孩子般兴奋地叫了起来:“太奇妙了!太美丽了!”

的确,这栋冰雪雕砌的酒店宛如童话里的梦幻世界,有着难以形容的奇妙之美。来自世界各地风格各异的冰雕艺术家们,将普普通通的冰块化腐朽为神奇,一一切割打磨成各式各样的室内家俱与装饰物。每个房间都有着精心设计的独特主题与装饰,带给住客们非同一般的惊喜感受。

程楚翘惊喜地欢呼着时,陶君朴微笑着替她裹紧了一下松掉的围巾。这个地方美极了也冷极了,他时刻注意为她保暖,唯恐一不小心她就会着凉受寒。

办完入住手续后,他们住进了一个天使主题的冰客房。宽敞的客房里所有家俱都是冰制的,冰床冰沙发冰茶几和各类冰雕冰饰。所有冰块均取自附近结冰的托尔讷河,是最为洁净的优质结晶冰,泛着如梦如幻般的幽幽蓝光。再被色彩斑斓的灯光一衬,整间屋子美得就像一个晶莹碧透的水晶宫。

这样的冰客房非常美,也非常冷。酒店室内温度为-5c,入住时工作人员会为顾客提供全套保暖装备。顾客携带的行李都不能带进房间,只能格外存放于酒店旁边的更衣室储物间里,否则所有物品都会被冻坏。屋子里也没有卫生间,沐浴洗漱和如厕,都要去外面专为酒店客人提供的公共卫生间。就这一方面来说,其实住在这里有点不太方便。不过,可以领略到北极冰雪天地的极寒之美,一点小小的不便也是值得的。

当晚,程楚翘和陶君朴一起睡在宽敞的冰床上。铺着一个大床垫和一张美丽驯鹿皮的冰床没有想像中那么寒冷。而酒店提供特殊材质的睡袋、睡帽和保暖服更是将温暖进行到底。他们一起钻进睡袋,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在冰天雪地里体验了一把冷暖两重天的北极之夜。

住进冰酒店已经两天了,但是程楚翘还没有看到期待已久的极光。这一天的天气很好,据酒店员工说半夜极有可能出现极光,令她憧憬不已。上午她与陶君朴打算去参观附近的萨米族部落,顺便体验一把驯鹿拉雪橇的新鲜感觉。出发前的空闲时光里,她特意去了一趟更衣室的储物间,把ipad拿出来和母亲唐素兰视频聊天,问一问家中的情况。

闲聊中,程楚翘忽然想起来问:“对了,妈,表姐是不是明天可以出院了?”

“是啊,明天我会和你姨妈一块去接她出院。”

“她的情况怎么样?好一些了吗?”

唐素兰叹口气:“还不是那样子,不可能好得了啦。”

出国度假前,程楚翘曾和母亲唐素兰一起去医院探望过徐瑛华。当时唐素梅正在为病床上的女儿穿衣服,她呆头呆脑地配合着。

听到房门被推开的声音,徐瑛华下意识地扭头看了看刚进门的两个人,神色很呆滞,完全不认识她们是谁。唐素梅摸着女儿的脸苦涩一笑:“瑛华,姨妈和表妹来看你了,快叫人啊!”

徐瑛华机械地跟着重复了一句:“快叫人啊。”

唐素梅耐心地教女儿:“瑛华,快叫姨妈好,表妹好。”

徐瑛华再次跟着重复,鹦鹉学舌般的叫了两声:“姨妈好,表妹好。”

这样的招呼完全是在完成任务,她一叫完就看都不看唐素兰和程楚翘了,而是抬起一根手指,指了指床头柜上的水杯说:“渴……喝。”

徐瑛华煤气中毒昏迷了近一个月才苏醒。因为脑细胞受损不可恢复,她醒来后变成了痴呆一个,智商相当于四岁的孩子,只会咿呀学语,生活无法自理。像这一刻她渴了想喝水,却不能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她无法像从前那样流利地说话。唐素梅就像重返女儿的幼童时代,需要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地照顾她。

女儿从好端端的一个人变成了痴呆儿,唐素梅虽然非常难过,但心里还是不无庆幸的。因为徐瑛华现在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警方也无法再追究她参与绑架和故意杀人的两项罪名,只能将孙威孙曼莉提交公诉。而且她虽然痴呆了,却毕竟还是活着的。相比永远失去自己的孩子,她宁愿不辞辛苦地照顾一个痴呆女儿一辈子。

唐素兰也在帮着姐姐照顾这个外甥女儿,她的帮忙主要是支付医疗费用。最初得知徐瑛华居然也参与了这场绑架案时,唐素兰实在失望伤心到了极点,满心都是以后再也不管她了的想法。对一个人好却惹出祸事来了,这实在令人无法不心生东郭先生之叹。而唐素兰也直到这一刻才后知后觉地明白了,为什么当初女儿会力劝她立下一份捐赠遗嘱,原来是外甥女一直在虎视眈眈地想要染指程家家产。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孩子,还以为是知根知底的好孩子,结果却是这么的知人知面不知心。

虽然唐素兰在气愤之下曾经想过撒手不管徐瑛华了,但她却不可能真正做到这一点。到底是一家子亲骨肉,哪怕看在姐姐唐素梅的份上,她也不能不管病床上等钱救治的外甥女。

而程楚翘也不计前嫌地主张要管,说不管不行,为了姨妈也要尽力救表姐。她同时也对母亲说了整件事徐瑛华其实是被景逸兴所诱导与操纵了。尤其根据孙曼莉在“坦白从宽”政策下的交代,徐瑛华曾经反悔过不想继续参与绑架计划,是他们威胁了她,让她不得已只能违心配合。

听到这些话后,唐素兰的心就软了,交代医院用最好的治疗方案和最好的药救治徐瑛华,所有医疗开销全部由她负责。徐瑛华进院后每天都要接受高压氧舱救治,每个月都要吃上千元的药。尤其她因为脑细胞受损严重还留下了癫痫后遗症,为了控制病情,一个疗程就要花上几万块。

这些高昂的医疗费用,如果让唐素梅自己支付是绝对没有能力的,她因此对宽容大度不计前嫌的唐素兰与程楚翘充满感激。泪汪汪地对她们说:“素兰,楚翘,瑛华这么恩将仇报,你们却还肯出钱救她。我……我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我们母女俩这辈子欠你们的是还不清了,只能来世再报了。”

更衣室内,程楚翘拿着ipad笑吟吟地和母亲视频聊天时,陶君朴独自一人站在屋外,静静凝视着眼前童话世界般的冰雪天地。这片绝美的冬季雪景,此刻在他眸中却是一片灰蒙蒙的黯淡颜色,因为他整颗心都是阴的……

第十章2节

昨晚,陶君朴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变得轻盈无比,整个身体仿佛不存在了,如一朵雪花般随风飘了起来。一低头,却见自己的肉身分明还躺在冰床上,程楚翘正紧紧依偎着他,睡颜静好。雪白娇俏的鹅蛋脸,有着栀子花般的色与香。

梦很短,几乎在看见自己肉身的那一刹那间,陶君朴就立即苏醒了。倏忽之间的一个梦,却令他一颗心如同直直跌入深渊般的急速下坠。因为这不是他第一次做这个梦,之前他曾经做过很多次同样的梦,而每一次的梦境后,多则七天,少则三天,他的灵魂就会像梦中那样飘出肉身,消失在明亮的白色光圈里……

最初的几次,陶君朴对于这个梦的特别之处懵懂不觉。慢慢地,才逐渐意识到这个反复重现的梦境其实是一个预兆——预兆着他的魂魄即将离体,重新进入命运周而复始的轮回道场。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梦兆只有在自然死亡时才会出现,譬如老死或病死。如果是外力导致的非正常死亡,则不会有梦兆的预示。或许因为灵魂与*是休戚与共的关系,当身体机能出现重大问题即将衰亡时,灵魂就无法再与*有着水乳交融般的完美契合,所以就有了离魂的梦兆。

弄懂了这个预知离魂的梦兆后,接下来有n世的死期都成为了陶君朴能够提前预料的事。最初他还有些惶恐害怕,渐渐经历得多了,也就慢慢变得坦然了!人生百年,如过眼云烟。生不足喜,死不足惧,一切顺乎自然而行,也没什么可怕的了。何况死亡并不意味着终结,相反代表着另一个全新的起点。

从唐代天宝年间开始的灵魂转世,一直轮回到二十一世纪的网络时代,陶君朴生命的一叶轻舟,已经在时间的长河里独自漂泊了千余年。

这千余年的光阴里,他数十次的出生,也数十次的死亡,在永恒不变的生与死之间,是生命从成长到衰老的漫长又短暂的过程。这个过程中有喜有悲、有爱有恨、有恩有怨、有聚有散……它是统一的,也是对立的;是新鲜的,也是陈旧的;是美好的,也是丑陋的;是甜蜜的,也是苦涩的;是温暖的,也是冷酷的;是圆满的,也是缺憾的;是光明的,也是黑暗的;是可以那么好的,也是可以那么坏的——人生就是这样既矛盾又协调的双面性。

在双面性的生命旅程中,最令人留恋不舍的,当然莫过于那些美的、好的、温暖的与甜蜜的人事。尽管纷繁人世间,美好的人事每每不多也不长久,却宛如划过夜空的璀璨流星,倏忽一瞬的流光,就是记忆画面中的永恒。

陶君朴记得每一世光阴里那些美好的流星往事,绝大多数与亲情有关,涉及爱情的却不多。因为在他目前为止的数十次人生旅途中,亲情远比爱情来得丰盛。人的一生中,只要生下来有父母照顾,亲情就不会缺席。而爱情,却是一桩可遇不可求的事。

陶君朴记忆中最深刻的爱情往事,亦是最初的。那一年,他还是大唐长安城里的春衫少年,在踏春归来的回城路上,无意中邂逅了一个人。

那个黄昏起着风,春天的东风轻软又温柔,像一只纤纤玉手,轻轻掀起了官道上一辆油壁香车的绣帘。绣帘后,有张豆蔻年华的少女面孔露出来,花样的容颜与雪样的肌肤,比春光还要明媚十分。当时,他正锦衣玉带地骑着白马小跑在香车一侧。一眼瞥见了那张面孔,顿时怦然心动。

多情的东风仿佛理解他的心思,温柔地阵阵吹拂,拂动绣帘再次露出少女的娇容。看见了骑马走在车旁的他,那少女眼波流转地顾盼一笑。春花烂漫般的笑容令他更加心动意动,情不自禁地勒住马缰,变小跑为慢行,一路缓缓追随在香车左右。

这样的跟梢是很无礼的举止,明知不可为,但实在情难自禁,他只能假装喝醉了,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厚着脸皮一直尾随香车而行。隔着绣帘,他听到少女含羞带笑的声音:“这个家伙真是太疯狂了。”

她知道他只是佯醉了,而他也听出了她只是佯骂,并不是真心恼他。那一把娇声不仅蕴满了笑,分明也含着情生意动的微妙意思。这让他更加大胆地一路追随,一直跟到了她家门口。当她的香车消失在两扇朱红大门后,他还忘情地在门口站了很久、很久。

三月的桃花落下来,落在他痴痴伫立的肩膀上。一朵;一季;一年;一生——也就这样尘埃落定,当她的面孔落入他的眼帘那一瞬。

——缘起,往往简单如斯。我的心是经冬的树,遇见你,如遇见春风,情不自禁就开满了花,每一朵颜色都是晕醉似的酡红。

那个黄昏他十五岁,生平第一次明白了相思滋味。才会相思便害相思,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他的母亲得知了他的心事后,笑吟吟地问明了那少女家住何处,再托人去打听了是哪家小姐,然后正式上门提亲。因为双方门当户对,年龄八字也都合适,亲事一拍即合,皆大欢喜地预备着来年就替他们完婚。

可是,来年安禄山的人马却杀进了长安。长安失守,乱军满城,到处都在烧杀抢掠,昔日富丽安宁的京都变成了人间地狱。安禄山要尽诛前朝旧臣,他家满门四十余口人选择一起服毒自尽,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地喝下了那杯毒酒。因为几个月前安禄山攻陷东京洛阳时,身在洛阳外祖家探亲的她,在乱军冲进府后,选择与母亲一起跳了井。如果她还在世,他或许不甘心就这样坐以待毙。但是她已经先走了,这阳世间也没什么可以留恋的了。

第一世终结后,接下来的好几世,他都在唐末以及五代十国的乱世景象里挣扎求生。乱世的人命贱如蝼蚁,他没有一次能活到成年。不是被抓上战场当了炮灰,就是在逃亡路上成了流寇的刀下鬼。直到有一世投生于吴越国国都杭州的一户殷实人家后,才总算过了几年安稳日子。并在十八岁那年,依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古礼正式娶了妻。

这是他n重的人世轮回中第一次娶妻。洞房花烛夜,看着一身大红喜服的新娘子,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前世曾经聘作新妇的她。

那年的暮春;那年的黄昏;那年的东风与绣帘;那年笑盈盈的娇眼与秋波;在记忆里犹自鲜明如绘。然而那个春日的黄昏,那个春花烂漫般的少女,早已经随着盛世大唐一起沉没于岁月河流,成为苔绿时光里的一曲绝唱,空留他满心的伤郁与惆怅。

在那个男人可以三妻四妾的时代,他的n世中曾经有过n多女人。尤其是贵为皇子甚至皇帝时,身边更是佳丽如云粉黛万千。不过入眼的美人虽然多,入心的却很少。

封建社会的女子们,从小就被三从四德的教条束缚着,尤其是宋代开始礼教更加严苛,少女天真烂漫的天性都被抹杀了,大都像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端庄持重、谦卑恭顺。这样的正统淑女们有些面目不清个性模糊,一个与十个、百个没什么区别。酒肆妓院里的女子倒是有着另一副面貌,但是那些风情万千的歌妓舞姬们又未免太过风尘气了!缺了那份纯良可爱的感觉。

与之相比,记忆中的她却是那么鲜活生动。在气魄宏大的唐朝,道德礼教方面的束缚不像后世那么苛刻,开明地允许女子离异或再嫁。有情人私奔也是常有的事时有发生,人们对此并不以为怪。所以唐代的女子自由度很高,可以经常抛头露面地外出,甚至男女同席共饮、谈笑唱和,不需顾忌太多。

那个春日的黄昏,她在绣帘后对他慢眼笑盈盈的秋波流转,与半羞还半喜的娇笑嗔骂,在后世的道学家看来是十分轻浮的行为。可是,他却喜欢那一派天然气的情生意动。而后世所竭力宣扬的那些端庄持重不苛言笑的正统淑女们,在他眼中是那么的无趣乏味,完全失去了自然烂漫的纯朴天性。

所以,他一直都记得她。记得她红红的颊,黑黑的发,笑起来弯弯的眼——在他记忆的枝梗上,她始终是一朵娉婷的花,清香馥郁地绽放着,不凋也不萎。而他也一直记得她的名字,她姓谢,小字玉真。而那一世,他姓秦,名川,字平野。

第十章3节

在迢递千年的时光中,陶君朴生生死死了几十世。爱情始于第一世,也终于第一世,花开即是花落时。接下来的生生世世里,他的感情土壤上始终没有再滋生出那般明媚的爱之花。因为他的感情世界实在乏善可陈。

他在爱情方面的运气似乎不太好,天宝年间的第一次订亲没有得到一个称心如愿的好结局;五代十国那一世的第一次娶妻也同样没落得好结局。他那位妻子不是一个安分纯良的女子,未出阁前已经和表哥勾搭成奸,嫁给他不到两年就蛇蝎心肠地与表哥一起密谋害死了他,然后奸夫淫妇过起了双宿双飞的好日子。

有了这么一个可怖又可恨的开端后,接下来每一世聘娶新妇时,他都格外谨慎小心。纵然是这么谨慎,他还是又有一世被奸夫淫妇害了性命。两次的死于狠毒妇人之手,令他对女人戒心深重。再谈婚论嫁时都兴致不高,只是未能免俗地随大流娶妻生子传承香火罢了。

当然,他也不是每一世都能娶妻生子的。有几世是还没长到适婚年龄就早夭;有几世是投生在贫苦人家,穷得根本娶不起媳妇;还有一世生下来就是天聋地哑的残疾,当然没有女子愿意下嫁;更有一世也不知是谁生了他,只管生不管养,将襁褓中的婴儿弃于一所寺庙门口,被好心的方丈收养了。于是他小小年纪就当了和尚,并且青灯古佛地过完了一生。

几十次的轮回转世,几十世的人生旅途,莫测无常的命运安排他至贫至贱过,也大富大贵过。前者往往无力娶亲,后者却每每妻妾成群。且不提他有两世身为皇族子弟时可以拥有的如云佳丽,就是他曾经出生的几户官宦士绅人家,后宅的娇妻美妾艳婢也不少。而豪门大户更有蓄养歌姬舞伎的习气,以供主人宴客与娱乐时的声色之娱。

生于高官、豪富或皇室之家时,娇妻美妾艳婢歌姬舞伎与六宫粉黛,令他曾经拥有过数不清的女人。不过这种拥有并不意味着幸福了,要知道女人多的地方麻烦也多。无论是后宫还是后宅,丈夫都同样只有一个,而嫡妻庶妾加起来却可以有无数人,这令女人之间的争风吃醋成为屡见不鲜的事。如果想尽办法都得不到丈夫的欢心,深宫女人只能无奈地守活寡,大宅门里的姬妾们可就难免就要闹一闹红杏出墙的丑闻了。

妻妾间的争风吃醋与红杏出墙,都曾经是让他深痛恶绝的事,前者令他烦,后者令他恨。在那个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他的思想观念也不可能脱离历史局限。天经地义地认为女子们要以夫为纲,只要嫁了人,不管能不能得到丈夫的爱也必须对他坚贞不二、守身如玉。这种观念上的局限性,再加上曾两次死于奸夫淫妇之手的经历,让他对于女人的不守妇道格外憎恨。只要被他发现自己的妻妾暗中私通他人,就绝不轻饶。

古代女子从来都是男人的附属品,没有地位可言,身家性命全部都在丈夫的一念之间。正室嫡妻还好一点,为人媵妾的话则是可以由丈夫随意处置、任意打骂、或逐或卖甚至或杀——一般顶多处以一个流刑。而在财雄势厚的贵族人家,杀死一个小妾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他出身显赫的几世中,就杀过好几个被他发现了私情的姬妾。有的跟他的家仆私通,便二话不说连家仆一起杀了;有的却是与他兄弟有染,只能单杀了贱人泄愤;最值得一提的南宋时期一个名叫舜英的小妾,居然私通了他的儿子。这令他勃然大怒,气得一迭声地叫人拿刀来,定要亲手砍了这个教唆坏了少爷的小淫妇。

知道死期将至,舜英却镇定之极,她甚至还不慌不忙地笑了笑,曼声说了一番话。她说她十五岁被送进府中,作为庆贺他五十岁寿诞的贺礼。他明明是可以做她祖父的年纪,却做了她的夫君。府里的侍妾侍婢加上歌姬舞伎上上下下几百人,她只是几百分之一。入府三年来只有第一年有过几次陪寝的机会,接下来都是在长年累月地守活寡,日子简直就不是人过的。又说少爷与她私通,可不是出自她的坏心教唆,是少爷先引诱了她,再色胆包天地趁夜摸进了她的屋子,她也就半推半就地让他得了手。毕竟是久旷之躯,经不起来自男人——尤其是年轻男人的撩拨。

最后她更是说得大胆无畏:“是,我是个淫妇,耐不住寂寞,守不住贞节,让老爷你蒙了羞丢了脸。你要杀我就杀吧,反正这种日子我也受够了!与其这样半死不活地煎熬下去,倒不如一死干净。但愿来世能配个少年郎,结个结发缘,哪怕嫁个穷人一块吃糠咽菜,也好过跟着一个有钱有势的老头子当个守活寡的小妾。”

当时他只觉得这女人真是反了,偷了人还敢这么理直气壮。既然她并不畏死,他偏偏就不杀她了,而是把她卖去一个最下等的妓院。死淫妇不是守不住吗?那就干脆让她当个妓女天天被男人嫖去吧。舜英在那家妓院因为模样出众而客似云来,这让她的日子过得很悲惨,哪怕是月信期也往往要被迫接客。结果不到半年就染了一身花柳病,最后全身溃烂而死。他听到这个消息时,心里还十分解气:淫妇就该死于烂病!

要到很多年以后,他才能意识到自己当初的狭隘与残忍。意识到那些深闺寂寞的女子也是人,也有人的*和需求,也有追求爱情与自由的权利。只是在当年,满脑子男尊女卑思想的他不会明白这一点。他只会像那个时代的所有男人一样,把女人、尤其是地位卑下的姬妾们当成自己的私有财物,可以任意买卖、转让甚至销毁,并没有把她们当成一个人去对待。

只有谢玉真在当时是一个特殊的存在,是他曾经放进心坎里的女子,而不是如财物般用一间间金屋收藏的娇妻美妾。她是他唯一一个曾经真心实意想要娶为嫡妻的女子,想要对其温柔相待。可是那个烽烟四起的乱世却让一切美梦终成空,失去的再也无法挽回,美好的记忆从而变得更加珍贵难忘。

漫长的人世轮回中,除谢玉真以外,他也还曾遇上过一些令他多少待她有几分真心的女子。大都是他出身于普通人家的那几世里所迎娶的几位正室嫡妻。

古代男子也不是人人都能妻妾成群的,那是富贵人家的特权。一般的平头百姓不准纳妾,娶不了也养不起那么多女人,只能是一夫一妻地过日子。而这些普通夫妇相濡以沫的清平岁月,比大富大贵时的妻妾成群更能令他感觉到夫妻间的恩情与人世间的温情。

他娶过的那几位平民妻子都是温柔贤良的女子,一朝将终身许给了他,一生一世都剖心剖肺地对他好。跟着他有粥吃粥有饭吃饭,不管日子多苦多难也不曾生过二心。他与这几位妻子之间虽然没有刻骨铭心的爱情,但长相厮守的岁月却像酿花天气,最终酿出了一片情深意厚的恩情。

在几位贤妻中,他印象最深的是明代万历时期所迎娶的那位娘子。那一世,他出身于洛阳的一户秀才人家,幼年就由父母作主订了一门娃娃亲。长到十七八岁可以完婚的年龄,却因为家道中落了,对方嫌贫爱富地提出要退婚。

婚事是年前退掉的。退婚后,他的父母都十分忧心,因为家里实在无力再替他另觅新妇,那个年也过得没有半点喜庆之色。他自己倒是很淡然,因为那时他已经在人世轮回近千年,世态的炎凉、人情的冷暖已经了然于心。对世事看得很淡,对婚事也并无执念。

婚事退了两个月后,十分出人意料的事发生了,对方竟又重新托媒人上门许嫁女儿。最初他们全家都不解何故,后来才听说是那家小姐以“烈女不事二夫”为由,一定要非他不嫁,否则宁可一死。

听起来,似乎又是一出烈女传上的故事。可是洞房花烛夜,龙凤喜烛明艳艳的光芒下,那个绿鬓红颜的新娘子却看着他眉眼笑盈盈地说:“我见过你,就在今年的上元灯会上。”

那年上元灯会,他独自去闹市看灯。从街头的灯迷一直猜到街尾,准确地说出了每一个谜底,引得无数路人都惊讶万分地跟在后面议论着这是哪家才子。有认识他的人说出他的姓名来历:“这是五圣堂西和巷张家的儿郎张廷瑞。别看张家现在没落了,但有着这么一位天资聪颖的公子,不怕家声不能重振了。”

当时她就一路跟在人群中,一直好奇地看着那个俊秀书生聪颖异常地猜灯谜。直看得一张脸红红的,一颗心跳跳的。当听到旁人说起他的姓名时,她整个人都惊呆了——原来他就是父母作主替她退了婚的那个人。

当初退婚时她没有任何异议,一切全由父母作主,因为彼时的他对她来说只是婚书上的一个名字。可是上元灯会后,她的心思就全然不同了。那晚一回到家她就放声大哭,执意不肯另嫁他人,表态此生只愿嫁作张家妇。如若不能,宁愿一死。

就这样,她如愿以偿地嫁作了他的新妇,毫无怨言地跟着他过起了清苦日子。几年后,他考中进士入朝为官,重振了张家的门楣。岳父母都觉得是自家女儿有慧眼,能识人于微贱之中。她却对他笑道:“我可没长什么慧眼。我一定要非你不嫁,只是因为我爱你的人也爱你的才,可不是图你日后能升官发财。”

她这话并不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他在朝廷做了十几年官后,因为牵涉进了东林党与权阉的政治斗争,被削官流放滇南戍边。妻儿原本是可以返回原籍的,她却只打发儿女们回去了,自己毫不犹豫地陪着他去了那个蛮夷之地。这样经得起富贵也耐得住贫贱的妻子,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好女人,无论有爱无爱都刻骨铭心。

在此之前,他只是寻常地唤她“娘子”;在此之后,他开始亲昵地唤她的小字“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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